衛斯理注釋|提多書

第三章

約翰衛斯理《提多書》第三章注釋

【第1節】

提醒他們——所有克里特島的基督徒。要順服——被動地,不抵抗。順服執政的——最高權柄。和掌權的——次級的官長。並要聽從——積極地聽從他們,只要良心允許。

【第2節】

不說毀謗的話——無論是毀謗他們,還是毀謗任何人。不爭競——不攻擊任何人。總要溫柔——當被攻擊時。待眾人——甚至那些像我們過去一樣的人。

【第3節】

因為我們——正如上帝待我們,我們也當如此待我們的鄰舍。從前也是無知的——對上帝完全無知。不順服的——當他向我們顯明時。

【第4節】

但到了上帝的慈愛顯明的時候——藉著他聖靈的光照,照亮我們最深處的靈魂。

【第5節】

不是憑著行為——在這段重要的經文中,使徒向我們呈現了救贖的美好景象。在此,我們看到:救贖的原因;不是我們的行為或義,而是「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慈愛」。救贖的果效;即稱義;「既被稱義」,藉著基督獨一的功勞,我們得蒙赦免和悅納,這不是出於我們任何的功勞,而是「照著他的憐憫」,「藉著他的恩典」,他白白、不配得的良善。成聖,藉著重生的洗(即洗禮,既是所預表的事實,也是外在的記號)和聖靈的更新來表達;這潔淨靈魂,如同水潔淨身體,並在上帝的整個形象中更新靈魂。這一切的成全——使我們得以成為永生的後嗣,並現在就活在對永生的喜樂盼望中。

【第8節】

要留心在善事上竭力——雖然使徒沒有將這些作為根基,但他卻將它們放在適當的位置,並且不是輕描淡寫地提及,而是將它們視為極其重要的事情。他希望所有信徒都應當留心——將心思放在這些事上:盡其所能地策劃,盡其最大的努力,不僅僅是實踐,更是要竭力,在善事上顯著和傑出:因為,雖然它們不是我們與上帝和好的基礎,但它們對基督徒的信仰是可愛且榮耀的。並且對人有益——是增加我們自己和他人永恆幸福的途徑。

【第10節】

分門結黨的人(經過一次兩次的勸戒)就要棄絕他——避開他,任憑他。這是整本聖經中唯一出現「異端」這個詞的地方;在這裡,它顯然是指一個頑固堅持爭論「愚昧問題」,並因此在教會中引起紛爭、敵意、分裂和黨派的人。這,而且唯獨這,才是聖經意義上的異端;他的懲罰也在此確定。避開他,任憑他。至於羅馬天主教的解釋,「一個在基本教義上犯錯的人」,雖然它與許多其他事物一樣,很早就滲入教會,但在舊約或新約中都沒有絲毫根據。

【第11節】

這樣的人已經是偏邪的——至少在他的心裡是如此。並且犯罪,自己定罪——因為他自己的良心確信他行為不當。

【第12節】

我打發亞底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接替你的職務。提多是一位真正的傳福音者,根據該職務的性質,他沒有固定的居所;但他無論走到哪裡,都監督其他長老,根據他的能力協助每一位使徒。你就到尼哥坡里來見我——很可能不是馬其頓的尼哥坡里,正如通俗的附註所說的:(事實上,聖保羅書信末尾的那些附註都沒有任何權威性:)更可能是位於伊庇魯斯海岸的一個同名城鎮。因為我已經決定在那裡過冬——由此可見,他當時還不在那裡;如果在那裡,他會說,在這裡過冬。因此,這封信不是從那裡寫的。

【第13節】

送澤納律師——一位羅馬律師或猶太律法的解釋者。

【第14節】

也要叫我們的人——所有在克里特的弟兄。學習——藉著你的勸誡和榜樣。或許他們之前沒有像應當的那樣幫助澤納和亞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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