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 第十三章
解經家:約翰衛斯理
以色列人與混雜的群眾分離。
【第1節】**那日**——並非在城牆和城市奉獻之後立即,而是在某個特定的日子,當尼希米從波斯宮廷返回耶路撒冷之後。他曾離開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期間一些錯誤和弊端悄然滋生。**不可入**——不可被納入以色列的共同體,也不可與任何以色列人通婚。
**群眾**——所有與他們結盟的外邦人。
【第4-9節】尼希米潔淨聖殿的房間。
【第4節】**以利亞實**——大祭司。**屋子**——指那些房間,大祭司對神的殿和所有附屬房間擁有最高權力。**多比雅**——亞捫人,是神子民的激烈仇敵。
**預備**——透過搬走裡面的物品,將幾個小房間合併成一個,並為多比雅來耶路撒冷時預備使用。他似乎讓多比雅住在那裡,以便與他有更自由的交流。
【第6節】**但我**——以利亞實趁我不在時做了這些事。**我來**——從耶路撒冷來;他曾不止一次來過。
【第8節】**甚惱怒**——如此神聖的地方竟被一個在許多方面都不應進入的人所玷污,他既非祭司,又是外邦人,是亞捫人,且是那民族中最惡劣的一員;而這一切竟是在大祭司的允許和命令下進行的。
【第10-14節】他恢復並確保祭司和利未人的份。
【第10節】**未曾給**——這可能是由於腐敗的大祭司以利亞實,他將他們的份據為己有,就像他佔用聖殿的房間一樣,或者用來款待多比雅和他其他的顯赫盟友。也可能是由於百姓,他們要麼出於貪婪將這些份保留給自己,違背了他們自己莊嚴的約定;要麼是對以利亞實對聖物的惡劣濫用感到極度不滿,以至於他們厭惡神的獻祭和事奉,因此忽略了繳納什一奉獻,因為他們知道這些奉獻會被濫用。
**逃跑**——回到他在鄉下的產業,被迫如此以維持生計。
**爭辯**——我嚴厲責備那些負責管理這些事務的祭司,因為他們玩忽職守,違背了他們最近莊嚴的承諾。**為何**——你們不僅扣留了人的應得之物,傷害了他們,而且還導致了神殿和事奉的荒廢。**招聚**——從他們各自的鄉下產業招聚到耶路撒冷。**設立**——恢復他們執行職務。
【第12節】**帶來**——出於對尼希米的尊重,也因為他們看到這些奉獻現在將被用於正當用途。
【第13節】**忠信**——經由認識他們的人同意。他現在更勤奮地尋找這樣的人,因為他已經體驗到前任受託人的不忠。
【第15-22節】他與貴族們爭論安息日的問題,並確保安息日得到應有的遵守。
【第16節】**耶路撒冷**——聖城,神的殿所在之地;也是國家主要審判機構所在地。因此,這被視為他們罪行的加重,因為這是在公然藐視神和人。
**貴冑**——他們的領袖和統治者;他指責他們犯此罪,因為儘管是其他人所為,卻是在他們的縱容或默許下進行的:很可能也是因為他們的榜樣。如果貴冑們在安息日放任自己娛樂、閒訪和閒談,那麼商人就會以他們的世俗工作來褻瀆安息日,這兩者相比,後者似乎更為合理。
【第19節】**在城門**——出於對那些負責看守城門的人的不信任。
【第22節】**潔淨**——因為他們現在所從事的工作,雖然性質普通,但在其目的上卻是神聖的,並且與安息日有關:而且,因為他們要執行這項工作的日子是安息日,為了遵守安息日,他們有義務潔淨自己。**城門**——城市的城門;他不敢信任普通的守門人,便將安息日的看守任務交給利未人,因為聖化安息日的職責本就屬於他們。**施恩**——他藉此暗示,儘管他提及自己的善行是神所喜悅並應許獎賞的事,但他既不依賴也不敢依賴這些功德或自己的價值,而是當他做完一切之後,他仍認為自己是個無用的僕人,需要神無限的憐憫來赦免他所有的罪,特別是那些附著在他善行上的軟弱和敗壞。
【第23-31節】他禁止他們娶外邦女子為妻。
【第25節】**咒詛**——使他們被逐出教會,從神子民的團體中被驅逐。這和隨後的懲罰是公正地施加在他們身上的,因為這項過犯既違背了神明確的律法,也違背了他們自己最近莊嚴的約定。**擊打**——我命令按照律法(申命記 25:2)鞭打那些罪行最嚴重的人;除了先前的懲罰,我還對他們施加了這種懲罰。**拔下**——或剃掉。頭髮在東方民族中是自由的象徵;禿頭則是一種恥辱,是奴役和悲傷的標誌。
**其中一個**——約瑟夫記載此人是瑪拿西,他藉著參巴拉的影響,獲准在基利心山建造撒馬利亞聖殿;那些娶了外邦女子或有其他罪行的祭司,以及與他們有相同或類似情況的百姓,都投奔到那裡。**趕逐**——將他從我面前和我的朝廷,從城市和聖殿,以及從以色列的會眾和教會中趕走。
【第31節】**蒙恩**——這可以很好地作為我們祈求的總結。我們不需要更多就能幸福,只需要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