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注釋|以斯拉記

第十章

以下是約翰衛斯理對《以斯拉記》第10章的注釋,翻譯為現代繁體中文:

【第1節】

聚集——以斯拉的悲傷以及他在聖殿前的院子裡公開表達悲痛的消息,瞬間傳遍了全城,引來了一大群人。看哪,偉人的榜樣對下屬能產生多麼美好的影響!

【第2節】

我們——他以百姓的名義,以及他們各家族的名義,還有他自己的名義說「我們」。因為這個人的名字沒有出現在接下來的名單中,但在那裡我們看到了他的父親耶歇,以及他父親的兄弟,他祖父以攔的另外五個兒子(第26節)。因此,他敢於如此自由地履行職責,這證明了他極大的勇氣和良好的良心,他藉此表明他尊榮上帝勝過他最親近和最親愛的親屬。希望——在我們悔改和改革的情況下。

【第3節】

所生的——這些孩子只是被逐出以色列的共同體,但並非完全被遺棄;當局可能已採取措施,為他們提供生活所需。

【第6節】

去了——以便他能與首領和長老商議如何執行他們的決議。直到——直到他看到事情有所進展。

【第9節】

猶大——不僅是這兩個支派,從接下來的名單中可以看出,其中有祭司和利未人;而是所有的以色列人(第25節),之所以這樣描述他們,是因為他們大部分屬於這兩個支派,儘管也有其他支派的人混雜其中;並且因為他們現在都居住在以前專屬於這些支派的土地上。街上——在城裡靠近聖殿、在聖殿視野範圍內的街道上,這樣他們就能像在上帝面前一樣,藉此受到敬畏,更忠實、更有力地推動他們的工作。他們選擇這個地方而不是百姓的院子,可能是因為他們認為那裡可能被那些犯錯的人玷污,而所有犯錯的人都必須到那裡來。大雨——他們認為這是上帝對他們不悅的徵兆。

【第14節】

我們的官長——讓大議會,即公會(Sanhedrim),設立並召開會議,以裁決所有具體案件。審判官——他們最能向大議會提供有關涉案人員的身份以及所有事實和情況的資訊。直到——直到事情辦妥,上帝的憤怒因此消除。

【第15節】

受僱——負責確保按照提議的方式執行這項工作,即每個城市的官員和犯錯者應按這些人指定的順序和時間陸續前來,準確記錄整個過程,以及已處理案件的城市和人員的姓名,通知其他人按順序前來,並為法官的聽證準備案件。這兩位是祭司,他們的助手是利未人;這樣他們就可以向相關人員提供任何疑問的資訊。

【第16節】

分開——他們將自己從所有其他事務中分離出來,全身心投入到這項工作中。

【第25節】

以色列人——指以色列百姓,與前面提到的祭司和利未人區分開來。

【第44節】

有兒女——這暗示他們大多數的妻子是不育的。這是在上帝特別的護理下發生的,旨在表明祂對此類婚姻的不悅,並且讓他們休妻時不會遇到太多困難。人們會認為這種弊病已完全消除。然而,我們在《尼希米記》13:22中再次遇到它。這種腐敗很容易且不知不覺地引入,儘管不容易清除。最好的改革者也只能盡力而為。唯有救贖主自己,當祂來到錫安時,才會有效地使雅各家轉離不敬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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